多家主流媒体评论:清明网祭祭祀乱象频出,规范刻不容缓-北京白事通网

多家主流媒体评论:清明网祭祭祀乱象频出,规范刻不容缓

2023-04-08 09:41:14 白事通

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又到了每年扫墓祭奠的时候。在网络平台创建纪念馆,留下逝者的音容笑貌,为名人先烈献花点蜡,以“云祭祀”的方式追忆故人、寄托哀思,这本是清明节祭祀的新风尚,也是国家大力倡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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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网络祭祀平台乱象频出:有的纵容用户给活人乱建网墓,将网络祭祀演变成了网络暴力;有的将战犯、反面角色堂而皇之地加以祭拜,公然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更有甚者,一些祭祀平台开始设置“香火排行榜”,祭拜品越多,纪念馆排名就越高,同时设计了复杂的供品道具和套餐体系,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把网络游戏、直播的“规则”引入祭扫活动,让本应严肃的清明传统跑偏变味。

对此,多家主流媒体发表评论,网祭平台乱象频出,规范刻不容缓

新华社《半月谈》3月28日发表《设置“香火排行榜”借逝者吸金?网络祭祀平台乱象需整治》评论:

网络祭祀乱象已存在多年,尽管各界口诛笔伐,但平台依旧肆无忌惮、我行我素。时至今日,仍能看到无门槛立网碑、建网墓,借去世名人“吸金”等行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

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网络祭祀平台普遍采取粗放的经营管理模式。出于吸引用户考虑,平台大多降低注册门槛,无须真实身份信息,简单输入手机号就能随意为任何人创建网上纪念馆。为最大程度获取流量,平台更是对设置名人纪念馆不加限制,一些名人烈士成为引流的“招牌”。利益考量下的管理缺位甚至是放纵,成为乱象滋生的温床。

另一方面,现有监管未能跟上网络祭祀方式的发展节奏。我国现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文件是1997年颁布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这部法规在2012年进行了修正。2018年,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大都聚焦传统殡葬行业,尽管鼓励开展网络祭扫等追思活动,但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去年4月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其中明确强调,网站平台不得发布传播歪曲历史、诋毁英烈等违法违规信息;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无证明文件随意“封”烈士;要严防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等情况。网络祭祀平台随意“封”烈士的情况才有所收敛。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祭祀也不是简单套用网络直播手段就能生财的“摇钱树”。从实践探索看,要确保网络祭祀平台规范有序运行,需要监管部门、网络平台和网民形成共治的合力,还网络祭祀以“清明”气象。

工人日报3月29日发表《别让“香火排行榜”污染网络祭祀新风》评论:

网络祭祀是好经,却被祭祀平台这个“歪嘴和尚”念歪了。一些祭祀平台可谓丧失了底线和原则,将网络祭祀当作“摇钱树”“聚宝盆”,利用祭祀者的哀思,实施诱导充值、打榜等行为,把严肃的祭祀活动变成了“榜一大哥”竞赛,如此,清明也不再清明。祭祀平台向祭祀者收取一定费用,无可厚非,但如同发“国难财”“疫情财”会被唾骂一样,利用祭祀者哀思大发“祭祀财”同样会被口诛笔伐。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祭祀不是大发横财之机。让网络祭祀平台规范有序运行,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发力,既要鼓励开展网络祭扫等追思活动,也要建立具体可操作的规范,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动态巡查,为行业发展和相关行为划清“红线”“底线”,另一方面不妨探索建立公益性网络祭祀平台,树立行业标杆。广大网民也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祭祀活动保持应有的敬畏,避免将祭祀活动娱乐化,切记清明文化的内涵是慎终追远,哀思无法物化,真正的怀念应在内心,不在香火。

“互联网+祭扫”是厚养薄葬、文明低碳拜祭的清明新风,这股新风绝不能被糟粕污染。

北京青年报3月29日发表《网络祭祀,也得清明》评论:

利用现代科技表达深切哀思,既是“成人之美”之举,也可以推动祭祀方式走向绿色、健康、文明,当然是一桩好事。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监管,一些网络祭祀乱象也随之而起,严重违背了初衷。

好好活着的人,却被人在网络平台建立纪念馆“祭奠”,有头像还有悼词……“人还活着却被人网络祭奠4.3万次”,如此离谱至极的事情一度引爆舆情。令人担忧的是,此类网站大都使用方便,注册用户后即可在网上建立纪念馆,上传逝者照片,添加生平简介、事迹、文集等,并供大家祭拜留言。利益考量下的管理缺位甚至是放纵,无疑给“恶作剧”者提供了可操作空间。

给活人建网墓如果还可以算作“恶搞”,平台设置“香火排行榜”,搞出复杂的供品道具和套餐体系,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甚至借名人、烈士“吸金”,则无疑就是在“唯利是图”。

法治时代,治“乱”基础是完善法规。2018年,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虽然提到了网络祭扫等追思活动,但基本上限于鼓励倡导,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才能更好地约束网络祭祀活动中的种种乱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职能部门固然要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规范,相关平台也要端正认识,切莫触碰红线。借名人、烈士“吸金”,以及让虚拟人物等进“烈士”纪念馆,就明显违背了《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精神,一旦被投诉,难逃法律制裁。

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互联网+”时代,“云祭祀”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但必须严守相关法规与社会公序良俗。网络祭祀虽然是虚拟行为,其所表达的情感应该是真实不虚的,绝不容玷污。

深圳特区报3月30日发表《网络祭祀邪风不可长》评论:

近年来,网络祭祀日渐成为清明节追忆逝者的一种新风尚。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网络祭祀平台乱象频出,有的甚至设置“香火排行榜”,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把网络游戏、直播的“规则”引入祭扫活动,让本应严肃的清明传统跑偏变味。

清明祭扫的本义是表达哀思与怀念,重情而不拘于形,更与金钱无关。而“香火排行榜”之类网络祭祀乱象的出现,则反其道而行之,无底线地借逝者吸金,使本应荡漾文明之风的网络祭祀充斥着浓恶的铜臭味。这既是对祭祀者纯朴真挚情感的玷污,也是对逝者神灵的亵渎。此风当严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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