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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相关答复透露殡改政策看点

2020-11-13 09:27:04 白事通

  9月中旬以来,民政部陆续公布了几份对全国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提案、建议的答复。

  9月30日,民政部经商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全国政协委员仰协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的提案》进行答复;9月15日,民政部经商中央文明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对全国人大代表陈静提出的关于“遏制殡葬乱象 助力乡风文明的建议”进行答复;9月11日,民政部经商自然资源部,对全国人大代表廖成臣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进行答复。

  以下附答复全文。

民政部相关答复透露殡改政策看点

仰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的提案》收悉。其中,关于“培育绿色殡葬文化、统一规划并把绿色殡葬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建议,对做好殡葬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民政部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殡葬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通过推行殡葬改革,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改变陈规陋习、发展现代文明礼仪,对于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殡葬管理方面,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绿色殡葬文化氛围不浓、殡葬设施规划建设薄弱、殡葬法制建设滞后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绿色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各地民政部门抓住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媒体宣传、社区宣传、活动宣传等方式,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培育绿色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广电总局积极指导广播电视媒体综合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和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移风易俗、树文明殡葬新风正面宣传,大力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动殡葬改革的相关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深入阐释绿色殡葬对环境、经济、社会、生活等产生的积极影响,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

  二是加强殡葬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将支持殡仪馆、骨灰堂建设纳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6-2019年,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8.7亿元,重点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陈旧的县(市、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积极建设县(市、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省份编制印发了包括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在内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广不占地、少占地、绿色生态的安葬方式。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具体实施意见,对选择树葬、花葬、骨灰深埋等节地生态葬法明确奖补办法。

  三是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民政部一直高度重视殡葬领域法制建设工作,为解决法制建设滞后问题,2004年开始着手启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先后于2005年、2015年、2018年三次报送修订草案送审稿,目前修订工作仍在推进中。

  殡葬改革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规划先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研究将支持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有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考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将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快补齐殡葬设施建设短板。以绿色生态环保为导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使用殡葬设施。

  二是强化宣传。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丧葬礼仪规范指引,加强生命文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遏制大操大办、迷信低俗等陈规陋习,引导树立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新风尚。继续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殡葬方式。

  三是完善立法。完善立法是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配合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鼓励地方立法先行,加紧研究制定深化殡葬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推进改革创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20年9月30日

民政部相关答复透露殡改政策看点


陈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殡葬乱象 助力乡风文明的建议”收悉,建议中提出“积极编制规划,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和坚决执行殡葬改革,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经商中央文明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近年来,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规范农村居民丧葬行为,许多地方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在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实际情况看,您指出的大操大办丧事、火化后入棺土葬、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情况在有些地方确实存在。为遏制殡葬乱象,树立殡葬新风,民政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宣传引导。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工作、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等多个政策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明乡风建设、殡葬移风易俗工作进行部署,力争通过努力,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丧事简办氛围更加浓厚。抓住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媒体宣传、社区宣传、活动宣传等方式,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加强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优秀案例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加强舆论监督,旗帜鲜明反对和批评陈规陋习,引导农民自觉抵制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依托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等重点人群,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用群众身边榜样教育群众。加强制度约束,推动农村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规定丧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等,使办理丧事有具体规矩。推出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优秀典型案例、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国殡葬综合改革优秀案例,涵盖推进殡葬移风易俗等内容,为各地提供借鉴。

  二是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通过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首次把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从国家层面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省份编制印发了包括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在内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西、河南等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为满足群众安葬需求、治理散埋乱葬创造条件。

  三是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摸排整治工作。联合自然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整治工作,通过拆除等方式,对摸排出来的“住宅式”墓地进行了整治。云南、陕西、宁夏等地还部署开展了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强化了监管执法,并推进了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有利于疏堵结合解决安葬领域突出问题。

  农村殡葬改革事关农村居民切身利益,事关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下一步,为治理农村殡葬乱象、助力乡风文明建设,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补齐公益性安葬设施短板。做好殡葬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并带动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扩大公益性安葬设施服务覆盖范围。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出台政策,切实解决殡葬设施用地难、落地难问题。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明确公益性安葬设施用地需求,必要时共同编制殡葬专项规划,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落实用地布局。完善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坚守公益属性,坚持节地生态导向,切实减轻群众安葬负担,解决好骨灰安置问题。

  二是稳妥治理散埋乱葬。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部署开展全面排查复核,全面查找未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整治成果。推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加快出台深化殡葬改革的政策文件,完善安葬行为管理规范,明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职责,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逐步减少违建墓地存量,坚决杜绝新增。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殡葬移风易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制定丧葬礼仪指引,总结推广山东省沂水县建设公益性公墓推进移风易俗等典型经验,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公众支持文明节俭治丧、集中节地生态安葬,遏制大操大办、骨灰装棺土葬、违法违规占地建造墓地、过度石化硬化等不良习气,培育文明、绿色、节俭殡葬新风。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20年9月15日

民政部相关答复透露殡改政策看点

廖成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西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其中,加快推进西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建议,对做好西部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西部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管理,是保障西部农村居民殡葬需求、推进乡村振兴、倡导移风易俗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民政部高度重视西部农村地区殡葬改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快补齐殡葬基础设施短板。

  一是加强西部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把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首次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期间累计投入23亿元从国家层面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建设,全国近三分之一的省份编制印发了包括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在内的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此外,为进一步加快补齐西部地区殡葬基础设施短板,民政部在每年的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分配中,重点向西部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倾斜,近三年累计分配3.2亿元。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各地也加大了当地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江西省自2018年推动殡葬改革以来,共投入各类资金121亿元用于殡仪馆新改扩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极大改善了当地农村居民安葬条件。

  二是加强农村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问题的治理。为整治毁林占地乱埋乱葬、违规建设豪华墓活人墓等行为,规范农村地区安葬秩序,民政部等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违建“住宅式”墓地等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同时加强殡葬领域违规个案的及时查处,遏制农村地区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违规建坟治理。如浙江省把乱埋乱葬治理纳入“两美浙江”建设,组织开展“青山白化”专项整治工作;陕西咸阳等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高位推动,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加强农村散坟治理;山东省拟采取绿化改造等方式,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省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行动。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殡葬新理念。民政部通过开展全国殡葬改革综合试点和召开全国丧葬礼俗工作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注重抓住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新媒体新渠道、广播电视报刊、党员学习教育平台和宣传车、巡回演讲、典型人物评选、优秀案例推广等多种形式,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和红白理事会等宣传作用,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将移风易俗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甘肃、青海等省出台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要注重发挥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宣传引导教育作用,将绿色殡葬理念贯穿到殡葬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群众对绿色文明殡葬的认同度。

  殡葬改革作为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习俗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很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入土为安”观念浓厚,“重敛厚葬”风气盛行,加之一些地方殡葬设施规划建设滞后,您提到的“乱埋乱葬”、“违规建墓”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把加强农村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管理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积极配合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加快出台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性质定位、建设程序标准、部门管理职责、违规建坟治理等制度规定。

  二是完善规划。督促指导地方民政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就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规模、布局做好衔接,将相关用地需求及时纳入各地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指导地方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安葬(放)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工程,制定完善农村地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合理规划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三是加大投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工程,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指导地方加大配套建设管理资金投入,落实基本殡葬服务相关优惠政策,加强农村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监管。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指导地方加强对农村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问题的监管,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宣传。指导地方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作用,引导公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逐步树立生态文明、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20年9月11日

标签: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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